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保险法第条九十二条

3.4k浏览 帮助34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4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十五、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采用何种赔偿模式?《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但由于这部分案件涉及的只是劳动赔偿和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在办理期间对案件的办理速度和时间都无法保证,为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先行赔付的是社会保障局。之后根据相关的办理程序办理,如第三方拒绝赔偿可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保险法第条九十二条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41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381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险法第条九十二条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5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8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4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0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0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0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盐城180****353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12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965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有哪些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是自然灾害等。
36浏览 2024-09-06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内容有什么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9浏览 2024-09-06
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9浏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列举了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多种情形,如劳动者不符合要求、违反规章制度、失职造成损失等。同时,劳动者也应遵守劳动法规,确保劳动合同有效,保障企业运营。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效率,确保劳动者权益。
6浏览 2024-04-07
征管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的释义如下:这一条款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处罚规定。该规定列明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该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都需要交罚款。
46浏览 2024-10-04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避免劳动合同纠纷,雇主和员工可寻求专业机构如人力资源服务或律师事务所的协助,确保问题得到合理合法解决。
6浏览 2024-03-29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三项之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339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83****4563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37****9335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89****1144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