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问的是诉前
财产保全。你仔细看一下保全
裁定书的从下往上第三段话,是: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
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
解除财产保全。 2、就是说,你必须在保全后的30天之内提起
诉讼,否则的话,法院就会解除保全。 3、《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
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前向被
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采取
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
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