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
财产保全申请材料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1、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
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
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等值的
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二、对车辆采取
保全措施的条件交通事故
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事故中负
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
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
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申请诉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错误,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话,申请人要
赔偿被申请人因为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在
肇事司机是车主、或者肇事司机属于
职务行为或者有
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般车主也有赔偿受害
人损失的义务。但是,如果肇事司机不是车主、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也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不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而事故车辆属于车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车辆,给车主造成损失的申请人需要赔偿。承担
民事责任的
责任人与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与
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与
执行程序中的
被执行人一般应当是相对应的、一致的,所以受害人在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首先要正确理解
诉讼程序中各阶段
当事人与民事责任人的相互关系,才能正确判断事故车辆是否与案件有关,也才能判断财产保全的目的是否正确。如果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即车主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人,那么该车主在
诉讼中才会被列为被告,才有可能被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才有可能在执行程序中作为被执行人,事故车辆才有可能作为其财产
被强制执行。如果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即车主不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人,那么该车主就是
民事诉讼以外的第三人,事故车辆也就变成了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的财物,强行保全事故车辆必定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是要进行
国家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