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提取条件最新消息:住房
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提取流程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账凭证》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提取额度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
退休后方可支取。2、偿还
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
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
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
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
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提取时间1、购买
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登记日期一年以内;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