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该前提下,
当事人是不能以
购房入户的方式,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挂靠的; 2、根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成府发[2014]17号)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当地购房90平方米以上,并有在当地参加
社保1年以上的,才能在当地购房入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成府发[2014]17号):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
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