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公司满20年以上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
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
工资和
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
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
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针对解除劳动合同有20年了 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