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诉前
财产保全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
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
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
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
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
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
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二、事故车辆能采取保全措施吗根据
诉讼程序的有关法律规定,承担
民事责任的
责任人与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与
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与
执行程序中的
被执行人一般应当是相对应的、一致的,所以
受害人在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首先要正确理解诉讼程序中各阶段
当事人与民事责任人的相互关系,才能正确判断事故车辆是否与案件有关,也才能判断财产保全的目的是否正确。如果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即车主是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人,那么该车主在
诉讼中才会被列为被告,才有可能被判决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也才有可能在执行程序中作为被执行人,事故车辆才有可能作为其财产
被强制执行。如果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即车主不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人,那么该车主就是
民事诉讼以外的第三人,事故车辆也就变成了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的财物,强行保全事故车辆必定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是要进行
国家赔偿的。《道路
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之后,因取消了
交通事故机动车车主所负的垫付义务,车辆所有人和实际支配人一致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
责任主体,对该机动车还能采取保全措施;车辆所有人和实际支配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只有认定车主负有赔偿责任,对事故车辆才能采取保全措施,如果认定车主不负赔偿责任,那么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