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
行政诉讼的庭审情况,无法准确获得相关信息。因为,并不是所有
行政案件都属于必须
公开审理的范围。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
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
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次,关于案件的审判结果,当事人可以直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
刑事、民事、行政
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
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
申诉通知书;(五)
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七)
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八)对妨害
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
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
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