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
上海市
盗窃罪量刑标准 1、
盗窃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
入户盗窃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
扒窃财物价值800元以上不满8000元,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或者扒窃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入户盗窃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或者扒窃财物价值4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
盗窃罪量刑与
处罚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1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5500元、扒窃财物价值800元以上不满4400元的,一般可以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55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扒窃财物价值44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一般可以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6.8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3.4万元、扒窃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不满2.7万元的,一般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3.4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扒窃财物价值2.7万元以上不满4万元的,一般可以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不满80万元、扒窃财物价值4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的,一般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6)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50万元以上、入户盗窃财物价值80万元以上、扒窃财物价值6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处无期
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
基准刑: (1)确因生活、学习、治病急需而盗窃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在案发前自动将
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
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3)盗窃自己家的财物或者
近亲属的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80%。 具体
判刑时,所有
量刑均要综合考虑各个案件事实及
犯罪嫌疑人的各种
量刑情节加以确定。实践中案件千变万化,个案之间区别很大,具体各个个案最终要判多少刑期,还需根据个案的具体情节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