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
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
民法院申请
撤销婚姻。到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
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的
身份证、
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
判决书。另外必须要特别注意的是: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1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1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
离婚诉讼。也就是说,
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应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对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非常简单:只要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并且不涉及
子女抚养、
财产分配和
债务问题的,就可以立即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如果涉及
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问题,当事人只能找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