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
担保责任是否免除,根据
担保方式的不同有如下区别: 1、一般责任
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
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
债权人未对
债务人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
保证责任消灭。 2、
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
证人提起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以上就是对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