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
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
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但是,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签订代持股协议则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持股
代理人,并不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对外来讲,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的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
工商登记,实际出资人虽然出资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显示在工商登记资料上,代持股股东会决议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
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
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同时代持股人转让股份、
质押股份的行为,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
财产损失。 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
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
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实际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
赔偿责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
继承或
离婚纠纷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将有可能涉及继承或
离婚分割的
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
纠纷案件中,才能维护自己的
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