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法院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讼,法院认为可以
立案,要求我交1000元钱,说是用于执行送达等的车费。国家规定
刑事诉讼不交
诉讼费,请问我应该交这1000元钱吗?我还应该向法院交纳哪些费用?如果被告人外逃,法院去
拘传被告人所发生的
差旅费等是否应该由我承担?我目前是一名在校硕士研究生,经济情况很差。多谢大家的指MB!!!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
合并审理,是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受害者提出的
民事赔偿的请求合并审理的一种
诉讼程序,从其目前的规定上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仍然是刑事诉讼,属于
公诉程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诉是不收取
诉讼费用的,法院要求你交纳诉讼费用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要求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