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障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参加
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是法律
强制性规定。新成立的单位应在按规定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同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就应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以新成立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
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