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在符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下,
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否则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