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 四川省
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办理
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
刑事案件 1、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 2、
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 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
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
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
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 500000元以上元以内5%—4% 元以上元以内4%—3% 元以上元以内3%—2% 元以上2%—1% 三、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8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五、代理各类
诉讼案件的
申诉 (一)代理申诉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 (二)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
一审或
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第十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