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核准后,即可正式申请设立,法定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正式申请登记申请的材料目录包括: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由全体合伙人签署。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
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