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
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因此,可能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
侦查机关固而暂时不予通知。当然最好办法是家属或者委托律师及时与侦查机关交涉询问清楚。另外,贩毒可是属于严
重犯罪,一旦查实,其后果相当严重,建议立即委托
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