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
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 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只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殊身份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