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如下: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 三、侵犯公民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 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
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
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