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特别严重的,扰乱市场秩序、行政
法规规定的专营:(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
罚金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处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
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