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非法集资罪分类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
罪名,
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
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依据《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该罪是目前我国发案最多的一种非法集资类
犯罪。至于何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当前并无相应的司法解释,但一般会参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来理解。二、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是什么?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
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
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
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
受害人)
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三、非法集资和一般诈骗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
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
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而言,集资诈骗罪行为是被包容的法条属特别法条,因此,对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科刑。综上所述,非法集资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直犯罪方式。按照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罪分类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来说,在
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发生的概率比较大。投资者遇到非法集资时,应该及时的保留转账记录等
证据资料,到派出所
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