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
保险事故进行
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侵占罪属于谁
管辖是由
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