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分居只有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下,法院才同意双方
离婚。如果不属实将会驳回,客观造成的分居原因,法院也将不采纳。 其次,在一方提起
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
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