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婚前为子女
买房,
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名字 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二)父母婚前为子女买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 这种情况要看父母当时把
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什么。并且这种意思表示一定是要在
离婚诉讼前形成的。如果属于赠与性质,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配偶的
个人财产。 (三)父母婚前为子女买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赠与给子女配偶 这个时候房屋的归属是确定的。根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父母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
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双方父母均出资
购房,婚前婚后有所不同(一)双方父母均为婚前子女购房出资的以上是对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