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
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
过户给了父母。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赠与合同或者
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
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 《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