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
赡养义务的人。” 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
继承法》和《
婚姻法》规定,凡有
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 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
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
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