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
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
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
同居一处,因
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
当事人有房屋
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
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
析产、
赠予以及
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
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
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
结婚证》; (二)《
离婚证》或者人
民法院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
房屋所有权、
使用权分割的
判决书、
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
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
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原则上子女有自己的独立住房就可以进行分户了,详情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