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一方过世,没有遗嘱,会发生
法定继承。应当首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确定遗产范围,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
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是均分的。另一方的全部财产包括
继承的财产都可以指定继承。 《
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
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
夫妻财产分配子女遗嘱自然是按照遗嘱说明的顺序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才会考虑用
继承顺序。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