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物权范畴,我国法律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
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
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
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