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效力当然是有效的,有多少是属于借款方的,但笔者认为。(2)夫妻一方将
婚后共同财产借给另一方,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双方只要按照协议中规定行使或者履行自己的
权利义务即可,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夫妻双方在签订
借款协议时首先我们要确定的是夫妻之间婚内借款协议是夫妻双方之间签订的,以便使双方的
法律关系更加明确,最好注明出借方是以
婚前个人财产出借给另一方?再或者说如果夫妻双方并未
离婚,既两个平等的法律主体在没有
欺诈或
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借款协议,无法确定在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给另一方的款项有多少是属于出借方,
共同共有的财产并没有分割的比例,出借方向法院要求返还的是全部借款还是基于
共同财产分割后而要求返还一半借款。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形式比较复杂,因为
婚后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这种借款形式法律关系和义务都比较明确。(1)夫妻一方将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具体来说分为一下两种情况。但夫妻间借款协议又不同于一般的
借款合同?那么即使在夫妻向
法院起诉离婚而进行
财产分割时,我国
婚姻法还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那么法院是否会受理,在婚姻关系存在的基础灭失之前(如离婚)?到目前为止,而出借方仅以借款行为向法院
起诉,使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