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到的双方
自愿离婚程序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
婚姻法关于登记
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
离婚意愿以及对
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