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1)房屋重置成新价也就是重新建设一栋相同的房屋需要的成本费,用于补偿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
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
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
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
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
拆迁人获得
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
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包括
承租人)=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如商业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
赔偿费。 (三)农村房屋
拆迁补偿标准 (1) 被
征地的村民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可以参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
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民,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
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