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你要明确一个概念,
继承是指财产的所有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
当事人还健在,就不涉及继承的问题。继承如果成立,就跟
拆迁没有关系,如果拆迁在当事
人死亡前,没有发生,那就不涉及继承,如果已经发生,就按其他遗产一样来分割就可以。 二,继承开始后,如果死亡当事人生前立有
遗嘱的,原则上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
继承的顺序来继承。 三,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法定继承人的
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
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
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3)、
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2,在两个法定
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
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
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