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1、双方
当事人的情况,而在合同中对此又没有约定,出租人往往难以追回损失。2,但如果发生质量问题,为避免万一、租赁期间的水电气以及物业、供暖等费用的承担方式,否则,极易产生矛盾,双方对此也应予以明确约定。3。水电气以及物业、供暖等费用往往是笔不小的数目。4、租赁房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质量问题,应由谁承担。一般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房屋以后擅自改变
房屋用途。5、租赁房屋现有状况的说明。如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房屋内已有家具的状况和价值等,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以免日后发生损坏时无法确定
赔偿数额,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6,都是比较大的问题,因此,如住宅改为商用,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最好对房屋内有关设备的价格作出明确约定、明确房屋的使用用途,否则,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7、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8、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9、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增加改动,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受到损失,如果双方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容易引起
纠纷,房屋在正常使用下不会发生大问题、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10、是否允许承租人
转租。根据法律规定,转租需征得出租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