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时必须要进行公证才能具有
法律效力二、
赠与过户1、费用1.1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免征1.2
公证费:当地公正收费标准1.3
契税: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其他费用和正常
过户一样2、所需材料2.1登记申请书原件;2.2申请人
身份证明;2.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4
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
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2.5契税
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2.6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2.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2.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
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2.9国有
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2.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
土地转让批准文件。3、情况说明3.1
近亲属和具有
抚养、
赡养关系的人之间
赠与房产,以及发生
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
免征个人所得税。3.1.1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3.1.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
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
赡养人;3.1.3房屋产权所有
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
遗嘱继承人或者
受遗赠人。3.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
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
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
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