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可依法执行其财产,包括
工资。 相关
法律知识——关于
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根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法院判决后对方
不支付抚养费的规定:“
离婚后,一方
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
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