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服装厂的
工资是根据不同的岗位来确定的,一般元之间,下面提供合肥服装厂的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供参考: 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 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
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
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 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 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 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 本厂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
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
法定假期。 第三十四条 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 本厂实行自愿
加班原则。加班累积时间可换取调休。 第三十六条 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
医疗保险制度,使 员工在年老、患病、
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