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
签定《
房屋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2、双方交付
购房保证金及
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3、双方到
公证处办理公证; 4、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5、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据; 6、由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 7、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免税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8、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9、由约定方交清
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10、买方领取新的
房产证; 11、双方凭收款凭据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付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