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的
违约责任 问:我承租了别人一居室,按合同是
押一付三租期半年,房东已收租金和押金共计8000,但由于客观原因三个月后我不得不搬出,但未按合同提前15天通知房东。现在我已搬出,还需要续交十五天的房租吗?按违约直接从押金里扣除可以吗?合同里写的,租赁期内,提前十五日提出交
违约金月租的10%这部分违约金也从
定金里扣除可以吗?
律师解答: 你没有按照合同所说的,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东,当然需要续交十五天房租,这些是从押金里扣除的。 另外再看看你手里的合同,尽量找些对你有利的条款出来。说实话,对房东而言,你没有提前十五天通知到,给他造成的损失可不止是十五天的房租。违约的10%,也会从押金里扣除。不过,你可以尽量争取跟房东和平
终止合同,找出一个好的对策来。 很多情况下,合同在签署的时候没有特别注意,等事情临头的时候才发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太多了。签署的时候,一定注意了!!希望我对 房租租赁
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