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倒闭后是否清偿国家税收,主要因素是看
企业破产清算的剩余破产资产存有多少。 如果破产资产只够
清算企业所欠职工
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那么就可以不用缴纳国税,但是如果清偿第一序列之后还有钱就应该依法清偿国税。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
代扣代缴、代收
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 普通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