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贷款以放下来,不用担心的,合同没有多大作用了,因为银行和房产交易市场都有档案。你要是贷款还没放下来,要到银行说明情况重新补办,再去办理
他项权证,到银行划款。 根据我国《城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
购房者能及时办理
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