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由父母出资购买,在子女未成年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当子女成年恋爱后,如果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是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的。
孩子成年后就有权处置房产。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名下的财产拥有完全的自行处分权。他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友名字,属赠与行为,无需经过其他人同意,第三人非法定理由也不能加以干涉。此种情况,作为父母的,只能对孩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对加名行为处理要慎之又慎。
在这里,也提醒为未成年子女购房的父母们:如果孩子成年后私自将自己名下房屋抵押、出售、赠与,有可能会给老人的居住、养老造成重大影响,父母将所购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时应充分考虑这一法律风险。
对于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那很显然就是属于未成年人所有的,也就是其合法财产。即使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是不能随意处分其财产的,必须要是在为其利益的情况下,才能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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