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应收款的折算中不要扣除
企业所得税。r《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三、关于
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
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
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据此,该企业应于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股权转让收入的实现。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并办完被投资企业办完股权变更手续的,该企业应确认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实际发生的股权成本后的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上未确认该损益的,应做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