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
购房合同前应注意哪些细节在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前,您应当了解以下这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
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
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二)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
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三)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四)双方
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五)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
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存量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
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契税、
印花税、
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等。(七)双方当事人选择
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
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八)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
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二、签购房合同前需注意什么签购房合同前要注意合同将会产生的效力,下列
购房合同无效:(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
合同无效。(二)未办理登记
过户手续,合同无效。(三)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五)单位违反规定
购房,合同无效。(六)买卖中存在
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