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须有授权委托程序与法律文书作支持,这样可以确认为
代签人手印的有效性与
代理行为的有效性。否则,合同构建时就存在了瑕庇,效力受限了(即乙方认可有效,不认可无效了)。
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股权投资的内容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
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
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股权投资的利润空间相当广阔,一是企业的分红,二是一旦企业上市则会有更为丰厚的回报。同时还可享受企业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
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