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策,破产后要进行
清算,在支付职工欠款后再支付其他欠款。职工安置方面,一方面是
工龄的买断,另外一方面,如果是有重组,一般会考虑优先安置原来的职工。国企
倒闭破产的职工安置,国家有许多政策,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单位会有一个破产重组的方案的,这个方案除了需要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也需要在此之前交职代会讨论的。 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
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
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安置破产
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
土地使用权为
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无
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仍不足时,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破产企业未参加离
退休职工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
医疗费也从
破产财产中支付。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