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所需资料申请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申请,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 职业状况证明: (1)待业证明或下岗证明(原件) (2)离、
退休证(原件) (3)辞
退职、
停薪留职人员证明件(原件) (4)农村村民凭村民委员会证明(原件) (5)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人员的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1)租房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
产权证明。 (2)进入各类市场内经营的需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批准。 (3)利用公共空地、路边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经营场地的应提供市政、城管、土地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件或许可证。 4、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
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到经营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
复印件 (4)职业状况
承诺书 5、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产权证明 6、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