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因为
工伤待遇纠纷,必须先劳动仲裁,对
仲裁结果不服再
起诉 对
社保局的
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以向同级政府或者上级社保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
行政诉讼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