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
工资; 2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和
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12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2个月; 相关规定 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 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十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6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十级1个月.